防爆认证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分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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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6-13

    中国和欧洲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划分很相似,主要分为矿用和非矿用。
 
    ATEX的防爆电器设备划分。防爆电气设备I组是矿用类(Mines),根据性能和适用环境不同不同分为M1和M2两类。
 
    II组适用于地面非矿用作业(Surface Industry),分为1类、2类和3类。每类设备下分G类(气体环境)和D类(粉尘环境)。
 
    PCEC和ATEX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划分类似。只是多了一个III类,用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。
 
    无论是ATEX还是PCEC,II组(类)是非矿用电气设备。且在气体环境下,可根据爆炸性气体的间隙大小分为A、B、C三级,其中IIC类使用环境的爆炸性气体间隙最小(≤0.5mm),因此可用于IIA和IIB。
 
    设备分类,源自环境分类。设备分矿用和非矿用,危险环境的划分也如此。
 
    中国防爆合格证认证体系划分较简单:煤矿井下(I类设备)、除煤矿、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(II类设备)、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(III类设备)。
 
    (港口船舶就是III类设备适用的危险环境)
 
    防爆合格证中ATEX的方法也分矿类和非矿类,只是更复杂一点。非矿类环境,要根据气体环境(G)和粉尘环境(D)再作区分。
 
    其中防爆合格证的ATEX分G类(气体环境)和D类(粉尘环境)。气体环境(G)按根据爆炸性气体存在时间长短和出现的可能性大小,分为0区(zone 0)、1区(zone 1)和2区(zone 2),其中2区为时间最短和可能性最小。
 
    粉尘环境,按照爆炸性气体存在时间长短和出现的可能性大小,分20区(zone 20)、21区(zone 21)和22区(zone 22)。